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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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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县(市)人防办、直属单位:

今年以来,全市消防安全总体平稳,但进入11月后,北仑、镇海、余姚、慈溪等地相继发生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根据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甬政办明电〔2017〕33号)要求,经市人防办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一思想,加强火灾安全意识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,加强对本辖区人防工程火灾形势分析研判,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,明确职责任务,加强统筹协调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部署,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、抓好工作落实,全力做好2018年全国和省市“两会”等重大活动与元旦、春节、元宵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。

二、突出重点,深化火灾隐患治理

各单位要结合辖区人防实际,联合当地住建、消防、城管等部门对公用人防工程、结建人防工程全面开展公共安全、和火灾事故隐患大排查,坚持严查、严整、严防、严治原则,围绕可能发生影响火灾的场所,特别是前期大检查期间检查出的隐患场所,要进行仔细排查,严格消除隐患。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和隐患,要定期组织“回头看”,防止反弹;对新发现的隐患,要及时纳入整治清单,按照消防安全要求,将隐患逐一清零。

三、群防群治,夯实火灾安全基础

各单位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期间,应对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单位、相关物业管理单位,提出防火安全工作要求。对人员密集场所、电瓶车充电场所、物品堆置场所进行群防群治,发动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用电防火等日常管理工作。加强防火教育宣传,张贴安全生产警示牌;进行定期巡查,检查防火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情况;建立防火安全制度,严格消防值班;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。 

四、加强联动,做好应急准备

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特别是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。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,开展应急救援演练。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互动,一有情况迅速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1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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